大明征服天堂起点
第七十七章 伙计,朗姆酒,吨吨吨
十月,英国,普利茅斯<br/> 革命的战火席卷了整个英国,腐朽的斯图亚特王朝摇摇欲坠。<br/> 半年前的纳斯比之战让王军的主力几乎全军覆没,议会军高奏凯歌势如破竹,不少支持国王的城市望风披靡。<br/> 此时的普利茅斯城外,身着白衣的王军士兵们正惶惶不可终日。十几天前,英国西南部最大的城市布里斯托尔被议会军攻陷。不少士兵逃到了普利茅斯——王军在西南部仅剩的几个大城市之一。他们试图通过占领普利茅斯来重新获得立足点。<br/> 普利茅斯是靠海的港城,是皇家海军的基地和最大的造船厂。普利茅斯的防备工作关系到英国皇家海军的命脉——虽然此时海军并没有加封“皇家”之号,但不列颠的霸权却要依仗这些浮动的国土。正因为如此,这里的防守极为严密,碉楼城堡星罗棋布,弹药足备粮草充足,是一座固若金汤的要塞。<br/>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那些工事都是岸防工事,装备的火炮也都是岸防炮,清一色冲着海面。王军是用两条腿走过来的,而普利茅斯靠着陆地的那一面甚至连城墙都没有——如果不算那一人高的沙包堆的话。<br/> 议会军的支持者是资产阶级、手工业者以及城市平民,作为商港的普利茅斯自然是议会军的铁杆拥趸。但它的位置非常地尴尬——普利茅斯在英国西南的康沃尔半岛上,这里在法理上是威尔士的领地。换句话说,这地方就是城乡结合部,发达的大城市屈指可数,普利茅斯就是其中之一。正因为如此,普利茅斯在内战中实在是受了苦。<br/> 自内战爆发伊始,普利茅斯周边几乎所有的城市都宣布支持王军,只有它一城脱下了王军的白色军装,整个城市在一瞬间就陷入了“中心开花”的局面,市民们端着火枪和前来围剿的王军士兵激战了四年之久。<br/> 眼下王军的溃兵也加入了攻城队伍,这对岌岌可危的防线来说无异于火上浇油,但前来攻城的王军士兵却遭遇到了意料之外的敌人。<br/> “那是什么鬼?”一名王军将领揉了揉眼睛,他不敢相信从望远镜中看到的东西。<br/> 一面骷髅旗在普利茅斯城中缓缓升起,几百个凶神恶煞的“黑头巾”站在普利茅斯的市民中间,市民们因为这些“黑头巾”的到来似乎变得士气高涨起来。<br/> 一支庞大的队伍从城中走出,队伍最前面似乎是一名穿着红色制服的海军军官,欢呼雀跃的市民簇拥在他身边,路两旁的楼上不时有人探出窗外向他抛洒花瓣。<br/> “那该不会是...”王军的军官咽了一口唾沫——要真是那家伙就麻烦了。他用望远镜仔细观察着那些“暴民”,寻找着一件东西。<br/> “是他...是他回来了!”虽然并没有认出那名海军军官的身份,但他却发现队伍中的那件东西——一辆马车上驾着一面大鼓。鼓的款式年代久远,但却被保养得如同崭新的一般。<br/> 鼓呈桶状,鼓身上用简单的线条画出了珍珠与海马环抱的海之盾。时间的流逝让这面鼓褪色,但后人镶嵌在鼓身上的银珠却让这看似寻常的古物光彩照人。一名壮汉正站在马车上敲击着这面大鼓,市民们配合着鼓声哼唱起熟悉的旋律。<br/> 他放下了望远镜,闭上了眼睛。毋须多言,每个英国人都知道这面鼓是什么。<br/> 德雷克船长,逝去的英雄,真正的传奇。正是他击败了无敌舰队,一次又一次拯救了整个英国,并让今日的英国得以主宰海洋。在最后一次远征的路上,德雷克被病魔击垮。弥留之际,他要求水手们帮他穿上盔甲,放进床箱里——区别于水手,海盗船长少有的特权之一就是有权睡在一个箱子里。<br/> 睡在床箱里的船长都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葬法——塞两颗炮弹压仓,将船箱沉入水中,德雷克也不例外。但他和别的海盗不同,他心念着他的祖国。<br/> 穿着陪他征战多年的盔甲,德雷克爵士静静地躺在他的床箱里等待着死亡。他看着船长舱里那面他最喜爱的鼓,说出了遗言:<br/> “我死后哪一天,祖国有难,就敲响这面鼓,德雷克在地狱里,也会听到召唤,重新披挂上阵,回来保卫英格兰。”他的遗言和他的鼓一起送回了英格兰,无数英国人为德雷克爵士之死而悲泣,他们编写了《德雷克之鼓》来歌颂他的伟业。<br/> 简单而朴实的旋律一遍遍地重复,有些伤感的歌谣被每个人低声吟唱着。这几乎是每个英国人从小听到大的歌,甚至王军的士兵也随着鼓声轻轻地唱起来。德雷克爵士的灵魂仿佛活在这首歌中,他赖以纵横四海的无限勇气激励着一代又一代英国人去征服桀骜不驯的波涛。<br/> “难道我们是祖国的敌人吗?”看着士气近乎瓦解的王军士兵,他开始思考严酷的现状。<br/> 刚刚经历大败王军已经人心涣散,士气跌落到了谷底。面对着这些将他们视如敌寇的市民,他们开始质疑自己的立场是否正确。查理一世国王说:自己“君权神授”,难道神会违背人民的意志将权力授予这样一个独夫?<br/> 诚然,国王陛下是一名可亲可近的丈夫和父亲,他的虔诚无人能及。但他却为了达成目的不择手段,甚至不惜先后向法国西班牙和自己的属地苏格兰开战。他一次又一次被打败,一次又一次通过横征暴敛重新站起来。他这种屡败屡战的态度确实值得敬佩,但他的屡战屡败却几乎要断送了英国的大好前程。<br/> 现如今,他又带着王军和七成以上的英格兰人民开战。<br/> 这是国王对人民发动的战争啊!难道这样的国王不该受到审判?<br/> 和士兵们一样,王军的军官们也放下了手中的枪。<br/> 那名红衣海军军官孤身一人朝着王军的阵地走来<br/> “伙计,朗姆酒,吨吨吨。”<br/> 一边喝着朗姆酒,他将另一瓶扔给了王军的军官。<br/> 几天后,带着“红衣军”前来解围的克伦威尔发现围城的王军已经不见踪影。<br/> 在收到一张纸条后,克伦威尔前去拜访这位传奇人物的儿子——第二代德雷克爵士,<br/> “德雷克爵士,幸会。”在港口的“老金鹿号”上,克伦威尔见到了依旧穿着红色军装的德雷克船长。<br/> “幸会。我该怎么称呼您呢?克伦威尔议员?克伦威尔将军?又或是未来的克伦威尔一世陛下?”一边把玩着手枪,一边用余光大量着这位“大红人”,德雷克船长漫不经心地抛出了他的问题。<br/> “您可以叫我奥利弗。”<br/> “好吧,奥利佛先生,有何贵干?”<br/> “围城的士兵们哪去了?”<br/> “我放他们走了。我船上的大炮已经瞄准了他们的阵地,但我决定给他们的一个机会。如您所见,他们把握住了机会。”<br/> “恕我直言,您竟然对暴君的羽翼心存怜悯?”<br/> “我对每个白金汉宫里的人都是如此,毕竟私掠证是他们发的。顺带一提,你坐进宫里我也会是这样。”<br/> “如果再立一个国王,我们的战争便毫无意义。这是人民对抗**暴政的战争,这是人民争取自由的革命!崭新的英国应当是一个共和国。”<br/> “说得好。那我们皇家海盗怎么办?改成人民海盗?”<br/> “...”克伦威尔被他呛得无言以对。<br/> “说真的,你们这些伦敦城的大老爷见得多了。”一直在擦枪的德雷克看向了克伦威尔“希望真的如你所说,你是为英国的人民而战,别到时候又让我看到伦敦城里冒出一个‘独裁官’来。”<br/> “我在议会中的同僚们都坚信只有团结起自由的英国人民,才能拯救这个苦难的国家。但有些人却并不这么认为,他们始终觉得每个人都需要尊奉一位君主,并且侍奉他的血脉如同侍奉神明一般。”<br/> “每艘船都需要一位船长,不是吗?”<br/> “但造船厂可不会造出一个原装的船长出来。船长,自然是选出来的。”<br/> “这么说你想当一个选出来的国王?”德雷克揶揄地笑了。<br/> “我承认,德雷克爵士,你像你父亲一样狡猾。”<br/> “作为一名黑旗下的船长,请允许我对您的称赞表达谢意。说说吧,你想让英国变成什么样。”<br/> “就我个人而言,我并不反对君主制,但国家的权力应当掌握在多数人手中,而不是掌握在国王和他的鹰犬之下。但士兵们更希望建立起一个民选的共和国,我也只好顺着他们的意思来。阁下对此有什么看法?”<br/> “我?没什么看法。你们岸上怎么折腾都不关我的事,只要按时给我的船加满朗姆酒就行。至于什么皇家海盗还是人民海盗那更是无所谓。”<br/> “那便是最好了。那么德雷克爵士,您之前说的宝贝可否拿出来看看?”<br/> 他撇了撇嘴,从身后桌子上拿出一个长木盒。<br/> “这是?”<br/> “枪。”德雷克的嘴角上扬。“一把值五万银币的枪。相信我,它绝对值这个数。”<br/> 此时此刻,远在大洋彼岸的奇瓦瓦城内,朱由检也在看一把新枪。<br/> 不过和“猴铳”相比,这把枪有着“鲜明”的特色。<br/> 整把枪透露出一种“狂野”的气息——枪管细长而厚实,箍了九匝铁圈。粗糙的枪托四四方方,握起来甚至有些勒手。猴铳有四根用来捅枪管的通条,而面前的这把枪只有一根...<br/> 更奇怪的是,摆在他面前的九把枪好似“龙生九子”一般——每把枪的护木都不一样,就连箍紧枪管的铁圈位置都有些不同,甚至有几把枪箍得跟竹子一样。如果不是孙和京打保票,朱由检还真不敢相信这九把都是同一款枪。<br/> 这把枪便是新金山兵工厂的最新研究成果——猴版的猴铳,换句话说就是猴版的猴版的猴版的褐贝斯。这猴到姥姥家去造型,怕是亲妈看了都认不出来。<br/> 按照朱由检的要求,这把枪全身上下都贯彻了一个“省”字。<br/> “陛下,我们没有黄铜做枪机啊!”<br/> “不打紧,直接用铁的,先凑合着来。”<br/> “陛下,黄铁矿炼出来的铁太脆,这是要炸膛啊!”<br/> “不要紧,用铁圈给他箍上,不够就多箍几道,箍到不炸膛就可以了。”<br/> “陛下,我们这附近的林子太杂,找不到同款的木材来做护木啊。”<br/> “不要紧,找到什么就用什么,我又不是强迫症,逼不死的。”<br/> “陛下,通枪管的通条不够数啊!”<br/> “那就只装一根,断了就互相匀一下。”<br/> “陛下,我们这人手不够,箍铁圈来不及啊!”<br/> “不要紧,叫殷人一起来帮忙,怕出问题就再多箍几道。”<br/> “陛下,这做出来的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br/> “不要紧,能打出子弹吧?”<br/> “能是能,就是偏差有点大...”<br/> “能就行,反正也就听个响。”<br/> 这把枪得名“45式步枪”的“经典”之作便是新金山兵工厂第一次自行设计制造出的枪械。<br/> 其“优良”的性能也继土硝和鲱鱼罐头之后,再一次在联军士兵中打响了“新金山炸屎厂”的金字招牌。<br/> 在日后的官方记录上,这把枪的正式绰号是“老套筒”,得名于上面一圈一圈箍着的防止炸膛用的铁环。而在士兵们口中流传得最广的绰号便是“烧火棍”...<br/> 虽然这把枪的射击精度差劲的离谱,差到十米外瞄着甲的头却只能打爆乙的蛋蛋。但有一个功能却非常的突出,那便是刺刀。<br/> 这把老套筒上装备了一把三棱军刺——后世56式三棱刺刀同款,中国军工技术沿袭继承了博大精深的中国古代兵器的巅峰之作。<br/> 虽然有传言说这种军刺能放血,伤口不易缝合,拔出不费力,甚至还附加了毒伤buff。但实际上这些都是无稽之谈。<br/> 这种刺刀的最大特点就是,无论是用什么稀奇古怪的材料都能做出合格的刺刀来,这对当时一穷二白的共和国来说非常重要,也尤其适合现在的阳洲大明。<br/> 其三面开樋的结构在节省材料的同时也非常稳固,即使用如此劣质的高硫铁也能保证优良的破甲性能,还能做得很长,几乎和刺剑的长度相当(因此真的非常适合当烧火棍)。<br/> 配合特别加料的枪托和铁圈,这把枪极其感人的重量在穿刺的时候成了一大助力,极大的增强了枪刺的穿甲性能。<br/> 在冲锋过程中,这把枪刺能够毫不费力地刺穿西班牙人的板甲,其破甲性能甚至要好过猴铳的刺刀。一旦被这种超长的枪刺刺入体内,以目前的医疗手段几乎是救无可救。<br/> “但是陛下,这么多枪刺来不及开锋怎么办?”<br/> “不要紧,十个人发一把锉刀,没事干的时候自己慢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