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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噩耗 你过成这样,我放心了。……
戴澜元和李彰没有待很久,走的时候是酉时三刻。
天色黯淡,裴劭抿了口冷茶,随手拿起桌上文书,训练有素的丫鬟迈着极轻的步伐进水天斋,无声地点燃烛火。
先时与往常无异,只是丫鬟站在隔间口,步伐踯躅,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进去。
裴劭抬眼,搁下文书,抬手轻挥了挥。
丫鬟当即束手,无声地退出水天斋。
一时空气静谧,裴劭只听得到自己的呼吸声,似乎从头到尾,这里只有他一人。
他手指摩挲了一下文书的封面,站起身背着手,悄无声息走到隔间口,一架之隔,他一眼就看到坐在椅子上的女子。
她挽着妇人的发髻,簪简单的饰品,一身藕色素缎万字纹锁边褙子,勾出她窈窕身形,隔间比外间稍微暗一些,光线穿过博古架的缝隙,晕染开,落在她的发梢眉眼处,叫她长睫在眼下打出一小片柔和的阴影,许是隔间温暖舒适,她脸颊自发红润,姿色更为 丽。
她正一手支颐,闭着眼睛打盹,袖子因为动作落下一截,露出莹玉雪白的手腕,上面戴着两个指头宽的金腕钏。
这轮廓,少了几分当年的稚嫩,更漂亮了,像一颗彻底熟透的果实,散溢诱人的香气,轻轻一咬,就满口甜蜜。
裴劭目光微暗,喉结缓缓滑动了下。
似乎察觉到什么,她倏地睁开眼睛,那双眼尾微挑的眼睛内,在一瞬间的迷茫后,立刻想起自己身在何处,便也转过头,与裴劭正对了眼。
林昭昭立刻低头起身,双膝稍稍一弯:“国公爷万福。”
裴劭微微颔首,退一步转回外间。
林昭昭有点懊恼,这种情况下,自己怎么会睡过去,她揉揉眼睛拍下脸颊,等了几息,也才走出去。
裴劭坐在堂首的红木长桌后,他背脊挺直,目光只落在手上文书,好似这最后的一位来客,并不需要他耗费多少精力。
林昭昭无意识地抠着手指指甲。
她不说话,裴劭也不主动开口,过去曾无话不谈的两人,这一刻空气的凝滞,如海啸劈头盖脸,让她险些无法呼吸。
好在,或许是前面的自我开导起了作用,叫林昭昭回过神。
她咬咬牙,把早已在脑海里过过无数遍的话说出来:“国公爷,北宁伯被卷入东宫谋逆案里,如今在宫中已七天……”
“啪”的一声,裴劭合上文书的声音,让林昭昭不自觉住了嘴。
只看他缓缓抬起眼,用与方才两人来客说话时一样的口吻,道:“你是来给杨宵求情的。”
林昭昭眼睑微动,目光笔直地看着他,“是。”
裴劭牵牵唇角,似笑非笑,又问:“他是你什么人?”
林昭昭始终没有挪开目光:“他是北宁伯府的说看,你哪次选对了呢。”
林昭昭目光闪烁,避开裴劭的视线,定在他下颌处。
她也有想要掩饰的东西,比如,可能会流露出来的狼狈与难堪。
裴劭说得对,她每次自己做的选择,总是错误的,自食其果也就算了,就怕还会连累归雁满霜。
“林昭昭。”
重逢这么久,他第一次叫她全名,叫林昭昭顿了顿。
裴劭眼睛微眯,眼瞳隐有亮光,她很熟悉这个眼神,这是他心里在算计着什么。
忽的,他弯起眼睛笑了笑,“你过成这样,我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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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林昭昭回去的小厮,与前几次一样,是同一个小厮。
那小厮和归雁在耳房待了会儿,已经熟悉起来,归雁告诉他林昭昭挨不得饿,马车里备着的糕点却总是冷的,吃了坏胃口,他做主去厨房拿些吃的送来。
食物装在一个绘葫芦纹样的三层漆食盒里,小厮递给归雁,对林昭昭道:“都是些好克化的吃食,夫人可在路上用些,当心养着胃。”
林昭昭看一眼归雁,归雁半点不心虚,总归是为了林昭昭好,总吃凉的糕点垫肚子算什么事。
归雁不清楚林昭昭和裴劭在水天斋说了什么,但见她不欲多说,也知道,伯府的事又没办成。
到底不好办,归雁也不想了,上马车后,她打开食盒,一看食盒里的东西,难掩惊讶。
食盒第一层放着一碗雪白的燕窝牛奶粥,并两个雪白可口的奶黄包,第二层是一碗白粥和三碟清淡的小菜,第三层是莲子糕椰蓉糕等小食,兼顾咸口甜口,可谓十分贴心。
它们冒着热腾腾的香气,显然刚从厨房端出来没多久。
难道每个从国公府晚归的客人,都能拿到这样贴心的三层食盒?归雁心里嘀咕,这也实在太奢华了。
林昭昭兴致不高,只拿起碗燕窝牛奶粥,吃几口,蹙眉道:“怎么送这么多,你给他钱了?”
“没有,”归雁也正奇怪呢,说,“在国公府做事的人,怎会看得上外面人给的几个钱?何况我也不会这么花钱,三奶奶往常最是叫我们不要浪费,我可听话。”
归雁嘴贫,林昭昭心口松了松,笑了声,却又不解:“是那小厮自己做的主?”
归雁说:“是了,我和他聊半天,他原来是国公爷身边贴身做事的,却非说自己是跑腿的,谦逊得很。”
林昭昭手上调羹搅粥,说:“应当给他些银钱的……”又想起那小厮的客气有礼,她自语,“这几趟倒是麻烦他了,却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
归雁说:“这我倒是知道,我和他聊过,他叫胡天,改日再遇到,咱记得道声谢就好了。”
林昭昭手倏地一抖,热腾腾的燕窝粥险些溅出来,归雁忙接过碗,掏出手帕帮林昭昭擦:“三奶奶,没事吧?可有烫到?”
林昭昭攥住手帕,道:“无碍。”
归雁看林昭昭确实没烫伤,这才松口气,道:“这国公府的碗可是景德镇的官窑出来的,要真摔了多可惜。”
林昭昭没听到归雁的絮叨,她低头看归雁给的帕子上的绣花,神思慢慢被过去拉走。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那年约摸十二岁,林昭昭身边,总算有一个供她调度的丫鬟,丫鬟只比她小一岁,和她是同龄人,利索能干,林昭昭多了个玩伴,很是兴奋。
林尚是个粗人,非要让他起名,恐怕只会叫阿大或者小红,林昭昭嫌弃得紧,主动揽过这活计,开始翻积攒灰尘的诗集,最终,手指定在这句诗上。
“那就叫归雁吧。”
林昭昭想得倒是挺好,“听说一般伺候人的丫鬟都有两个,所以以后我还有丫鬟,就叫胡天。”
裴劭半抱着手臂,凑过来看她的书,哂笑:“归雁倒还好,胡天就太像个男人。”
“不如这样,你丫鬟叫归雁,我以后的贴身小厮就胡天,凑成一对,简直天赐良缘。”
从知道林昭昭多了个丫鬟后,他见天儿阴阳怪气的,说这句话的气息,长长短短喷在她耳廓处,叫林昭昭耳廓微痒。
林昭昭揉耳朵,不厌其烦,“啪”地一声合上诗集,把书塞到他怀里:“你自己想去,哪能偷我的想法?”
裴劭斜睨她,眯起星目:“行,林才子,你不也偷了摩诘居士的诗。”
那是八年前的事。
林昭昭用力按按额角。
自从裴劭这个名字重新进入她视野后,那些细细微微的旧事,风卷尘沙,逐渐露出本来的面目,却又泛黄,显得那么不真实。
而如今最真实的是,他方才说的话。
是了,裴劭只是想看她过得有多糟糕,林昭昭想,那小厮姓胡名天,脱离那首诗,这不过是个大街上很常见的名字。
只是凑巧。
再又想起伯府如今的处境,食盒里的东西哪怕再精致,林昭昭也没了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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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清晨,瑞福堂内正在用早膳,周祥拿着一封信跑进来:“老太君,老太君!”
“伯爷从宫里递来消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