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书屋林晚秋后来怎样?

第九十三章 丑

“可惜了,此时赢勾先天不足,只凭一腔战意就能够登高而上,与这轩辕争锋相抗;

若是给其补足元气,再淬炼出一具可堪一用的肉身;

这把剑,到底能否真的将其斩下,或许还留有一些变数。”

阎罗王包一边抚摸着自己的长须一边感慨着。

此间之事,所吸引的目光,当然不仅仅是那些轩辕剑榜上有名的老菜帮子,凡是高度足够有所感应的,也都会将自己的目光向这里投送过来。

看热闹,永远不是市井小民的专利,只不过大老爷们的热闹和小市民的热闹在层次上确实是有着很大的区别。

阎罗王包原本时第一殿的执掌者,后因为过分同情罪人亡魂,被左迁至第五殿。

当然了,这些事情如今也早已算是过往云烟,一道潮一波浪。

十殿阎罗时代都早已经结束了,再去思虑这些,没意思。

旁边,宋帝王余则冷呵呵地笑了一声,道:

“既然如此可惜,你为何不早点上去学学当初的平等王陆以身饲虎?”

这就是在嘲讽了。

阎罗王包闻言,似乎懒得打嘴仗,转而换了个话题,道:

“你说,这从上古结束到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破碎得再厉害的杯底,也终究该修复了吧?”

宋帝王余沉吟了片刻,道:

“难说,早些年菩萨还在的时候,曾说过,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人站上去同时也会有人走下来;

这位,其实早就不属于这个时代了,许是自己的难言之隐吧,能继续苟活于世,已然是相当不易了,地狱里的那些老不死的,你又见过哪个能现在跑出来活蹦乱跳的?”

“但这终究是可惜了,此等气概,却最终得落的个功败垂成的下场,此番气象终究得烟消云散,实乃憾事。”

“且瞧着热闹就好,今夜下去,这阴阳,到底最后是个什么样子,只有天知道了。”

说完,宋帝王余抬头,看向了苍穹上的另外一侧。

一股磅礴的威压似乎已经临近,虚空黑暗里,像是有一只黑手,正在伺机待发。

不过,那只手还在等待着,等待着下方结果的出现,并没有主动降临。

可能,也是他在担心,若是着急下来,怕还要替自己的仇人挡剑吧。

“可惜了,菩萨在泰山千年,一直梦想着见个真仙,如今那帮阉货倒是接引进来了,菩萨却没了。”

“世上安得全满事,看开就好。”

“咱也没什么放不开的了,要是明日,那新平等王殿还能继续开张,咱们说不定还有机会可以起复,但大概率,没多大盼头了,不过也还好,继续回院子里听曲儿去。”

“还能允你继续听曲儿潇洒?”

宋帝王余冷哼了一声。

阎罗王包似乎是难得一次在口头上占到了便宜,

继续道:

“要是真被天上那个腾出手来,咱们就等着一个一个地被他掐死了吧。”

…………

苍穹之上,赢勾和轩辕剑的距离,正在越来越近。

他的形态,已经开始如同水中倒影一般,随着水面的动荡而不停地荡漾着。

没有当年自己真正的强悍肉身依托,也没有自己真正的巅峰实力依仗,

现如今纯粹靠自己的意念上来,

其实,

已经算是走到穷途了。

此时的他,越往上走,就越像是惊涛骇浪中的一叶扁舟,倾覆,只是在一瞬间。

四周的目光,也越发得紧迫起来,因为他们清楚,这张弓弦,已经拉满。

古玩界对于古玩价值的定义其实一直遵从着一条法则,那就是它的故事。

以实用者的角度来看,大部分古玩在古代都是器具之物,放在现代基本没什么实际使用的价值,但蕴藏在它们里面的故事,才是最为宝贵的价值体现。

就比如,一个玉碗,用上好的玉料请当时最好的玉匠师傅来打造而出;

另一个则是陶碗,且还破了一个口大口子,卖相粗鄙残破。

但若是这陶碗曾有确切记载某年某月某日李世民行军打仗时曾用这个陶碗喝过水,那这后者的价值就能直接碾压前者。

此时的周老板,就是那个破碗。

赢勾带着他,去面对轩辕剑,当然了,他们二者本是无法分割的存在,也不能真的撇下他,但看着赢勾将周老板保护起来的架势,

且又在众目睽睽之下,

周老板的价值,瞬间飙升!

眼下,就等弓弦断裂,而后四周一直观望着的且认为自己有资格上来争一争的老不死以及当代巨擘们,将会蜂拥而上,

为了

争夺周老板!

其实,周泽不是没想过自己接下来的遭遇,所以,他倒是挺希望赢勾这会儿放开他,让他先走一步。

不管怎么样,总比接下来像是抛绣球一样被一众强人疯狂争夺的好。

旱魃那个婆姨已经指着自己的鼻子说过要拿他当衣服穿了,且这会儿想穿这件衣服的,估计海了去了。

与其面对接下来的这种尴尬局面,倒不如提前死了了事儿。

这种境况,真有种宁愿一死了之也省的自己被玷污了清白的感觉。

然而,赢勾却依旧没选择这样做,哪怕现如今,他已经没办法再往上走了。

一则,

到了这个距离,赢勾的意念已经荡漾如水中花镜中月,明显后续乏力,无法继续支撑。

失去了肉身和大部分力量,相当于打仗时直接没了后勤,靠着一腔血勇和战意推到了这里,已经很是了得了,但终究无以为继。

另一方面,

则是上方一直在上面当月亮的轩辕剑,

它动了。

剑锋所指,即是赢勾!

一时间,如同引爆了一个风暴的中心点,天地气势,聚集于斯,这是真正的天地规则,是真正的至高无上的法理!

轰然之下,

周泽只觉得自己面前的堤坝在刹那间溃散了,

他看见那把剑已经向这里飞来,

越来越近,

越来越近!

…………

“唉,啧。”

宋帝王余叹了口气。

“结束了。”阎罗王包也是摇摇头。

他们是属于看热闹的一批人,毕竟还很年轻;

且估计大概率也不可能活到可以上轩辕剑斩杀名单的地步,所以,心态上更倾向于吃瓜群众,自然是怎么精彩怎么期待着来。

只可惜,人力有穷时,昔日名震上古镇压地狱、哪怕陨落了无数载岁月后依旧可以归来两次横扫地狱的幽冥之海主人,也终究要败亡于此了。

吃瓜,得有仪式感。

宋帝王余和阎罗王包二人的那刻意虚淡且极为渺小的法身,远远地对着那边的方向作了一揖。

…………

旱魃抬着头,正看着上方正在发生的一幕。

让她有些意外的是,她的心里,倒是没有因为那个男人的正在消亡而有丝毫的痛苦煎熬,

反倒是有一种世道渠成本就如此的理所当然。

这或许,

是他们这帮人的宿命。

这一刻,

她也有些迷茫,

迷茫于上方的那把剑,

是否还认得自己?

轩辕剑的斩杀顺序,大概遵从一个规律,却又让你没有具体的规律,可能只有当事人本人清楚,下一个,会轮到自己了。

一如在三亚时菩萨升天后,

周老板很快就清晰地感应到了轩辕剑对自己的压力,同时也清楚了,下一个目标,就是自己。

此时,旱魃的这种感觉,也是越来越强烈,轩辕剑下一个目标,就是她了。

眼下,他快要先行一步了,自己,大概随后也就到了。

这之间的间隔,估摸着也就十来天。

间隔真的很短很短,毕竟这些“仙人”,从上古以来,也就长出了这么一茬儿罢了,十天割一个,其实也用不了多久就能把这一茬全都收走。

而后,轩辕剑大概率会消失,可能会遵从下一个时间,又或者可能是等下一批“仙人”成长起来且到了一定数目之后。

但不管具体如何,对于眼下这个时代的这批人来说,都没有去计较的意义了。

旱魃地雨伞已然丢在了一侧,

她的眸子里,开始有赤红流转,

四周虎视眈眈的一众同样对赢勾可能丢下的遗蜕充满着渴望,

这一点,她也是清楚的。

甚至,

连苍穹之上,那只独手也散发出了属于它的气息。

旱魃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

先被自己父君斩杀了一次,

再被赢勾斩杀了一次,

今日只剩下一只手被接引归来的仙王,

你到底还剩下几分余力?

…………

若说先前,赢勾是步步为营,那现在,随着轩辕剑的刺下,则彻底化作了一溃千里!

轩辕剑,

真的只是一把剑,

但这把剑里,

却蕴藏着不容亵渎的天地规则之念。

当这把剑刺入了赢勾的意念之躯后,

赢勾的意念,则开始疯狂地消散。

输了,

没戏了……

虽然可能连书屋的众人或许也都觉得,赢才是意外,虽然周老板也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近距离地看着铁憨憨在快速地消亡在快速地被抹除于存于这个世界的痕迹时,心里,也依旧泛起了浓郁的苦涩。

反倒是那位当事人则没这种自觉,

用一种清晨起来推开窗看了眼天气的语气:

“要…………死…………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