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万里尽汉歌
第3章 杀人【求收藏,求推荐】
这时候林娘子也知道了事因,花容失色,她一个弱女子,这个时候只能看着丈夫。
“阿嫂休慌,此事只是那高衙内之意。”
高坎虽然能打着高俅的名头为非作歹,但他毕竟不是高俅。别的不说,那党家兄弟,他就一个也差拨不动。他能够使唤的,除了富安,也就是陆谦这种趋炎附势的小人了。
毕竟高俅的发达也是近两三年的事儿。之前他就是一个陪赵佶玩乐的侍从。有一天赵佶召来高俅说,“朕欲要抬举你,……”在皇上授意下,枢密院先是把高俅在西军里挂了一个名字,然后西军扩边有功,半年工夫,高俅的官职不断上升,一直做到殿帅府太尉。殿帅府太尉,掌握京城八十万禁军,可是位高权重的要职。但也并不是说高俅坐上这个位置之后,殿帅府的人就都跟他一心。至于高衙内就更不用说了。
他在东京城里为非作歹,手下的狗腿子尽是地痞流氓而已。
好声劝林娘子安心,陆谦看着一脸憋愤的林冲,说道:“哥哥,这事必要有个了断,不然以高坎之心性,后患无穷。”这家伙可是花花太岁,不爱娼女,就好一口妇人。他既然敢让陆谦来赚林冲,那就说明林冲的地位在高坎心里已经没什么威慑力了。
“小弟我准备这般做……”
陆谦低声在林冲耳边附道,林冲吓了一跳,看着陆谦,眼眶都红了。这是真兄弟啊!
“兄弟万万不可。”林冲坚决不答应。这算什么?他要是答应了,他林冲还是人吗?
“哥哥勿劝。非如此,不足以消后患,更不能泄恨。”陆谦脸上满满的都是狠辣和决然,虽然他才刚刚穿越,但有陆谦记忆在,陆谦干过的事情他与有什么两样?
这陆谦在之前的三十年里也不是光明正大的好鸟,只不过做人还有一些底线,有一些原则,不然林冲也不会与他相交这般好。
而在北宋末年这个世道上,做人能留一些底线,这就难能可贵了。只是这样的性格也限制了陆谦的前途,当今的北宋官场上是一片污浊,挑挑拣拣也寻不到几个好官。之前的陆谦品质上的那些闪光点,恰恰是阻他上进的绊脚之石。
他就算是如那青面兽杨志,不惜投身奸臣之下去押送花石纲,为梁中书押运生辰纲,但注定性格上仍有底线的他不会成为奸臣贼官倚重的心腹,充其量只是一粒可悲的棋子,等待他的命运只是一点一点被榨净全部价值,然后一脚踢走。
所以,原主陆谦变了。
而现在陆谦又变了。但那过去的腌臜事一点一滴的全都在他脑中,就都成为了新陆谦‘成长’的资粮。至少现在他说起杀人来,轻松的就仿佛杀一只鸡。
“天下那么大,何处不是家?小弟出了东京城,任他高俅手掌殿帅府,又能咬我一根毛去?说实话,这鸟官小弟早就不想做了,黑了心肠,污了心肝。”
“只是哥哥却是让人担心。那殿帅府里有几人不知,哥哥待我亲如兄弟,这事儿怕最终还是会连累了哥哥。”
陆谦现在杀高衙内的一个很说得过去的原因就是林冲待他如亲兄弟,那林娘子就是他亲嫂嫂。嫂嫂被人调戏,不杀如何解恨?想望着绿林江湖的陆谦绝不甘当一个打手的,他还需搅动天下风云,这名头可不能弱了。
眼下这就是个机会,今后传播开来了,江湖上谁不称他一个义薄云天?
“兄弟说的哪里话。连累也是我这做哥哥的连累了你。”林冲满脸的复杂神色,愤怒、惆怅、黯然都搅在一起,最后化作了一声叹息,“兄弟,我看还是作罢。明日哥哥就辞了官,带着你嫂嫂回原籍……”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林冲这样的想法。
“林冲还是林冲。”陆谦看着眼前的汉子,虽然长得豹头环眼,燕颔虎须,但他真不是张翼德。对比演义里性烈如火的张三爷,林冲更像赵云、张辽。他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
林冲他熬得住!但陆谦不愿熬啊。
“哥哥这般想就错了。只要是还在这大宋的天下,哥哥去到哪儿能躲得过高家的权威?”
官场历来是一个大鱼吃小鱼的世界,强项令自古才有几个?反正北宋是极少的。林冲除非是出了大宋地界,或是落草为寇,不然,高衙内一声话发下去,有的是人甘做走狗摆弄他。
官场上多少人搜刮了民脂民膏,捧到高俅面前,都恐那高俅都懒得张嘴呢。这污黑世道就是如此。
陆谦在林家盘恒了两三刻钟,就听到林家突然响起了林冲的破口大骂声,接着是桌椅横飞中,一脸青肿的陆谦被林冲打出了府来。
“滚,你我今后再非兄弟。再让我看见你,非打断你狗腿不可。”
林冲的演技能打100分。
陆谦手捂着肿的好高的脸,腿脚似乎也有些不便。在林家外一直等着的高衙内帮闲,看林冲关上了门口,连忙上前搀扶陆谦。
“哎呦诶,陆虞侯,这是怎么了?”
陆谦也不答话,闷头就往自家走,那帮闲回头看着林家,心里知道陆谦是把差事办砸了。想象一下高坎可能知道后的暴怒,禁不住头疼。但看着现如今的陆谦,更是为他感觉着疼。
却是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跟高府就差着一条巷子的陆谦家门内,高坎现在就在陆谦家楼上,看门的是高坎的帮闲。看到陆谦模样,就引着陆谦上楼,边走嘴里还边念叨着不好听的话。却不知道就这几步远的距离,那跟着陆谦一起去林冲家的帮闲,刚才还生龙活虎的人,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陆谦看着前面带路,还根本不知道身后已经发生了凶杀案的帮闲,手掌一翻,一把解腕刀已经拿在了手中。这是他在出门前就准备好的。
高坎这时候正在陆谦家二楼想着美事儿,身边只有一条好狗,名富安者也。
听见楼梯响也不以为然,现在还不到做运动的时候。
陆谦把手上的尸体往楼梯扶手上一搭,上前两步,一把捂住前头帮闲的碎嘴,刀子径直从腰肌上斜插向上,再狠狠的一搅。鲜血立刻染湿了陆谦整个前襟。
却是这帮闲嘴碎,让他生厌。
陆谦真是变了。
把鲜血在自己脸上抹了一下,藏起解腕刀,丢下尸体就扑将上楼。
富安和高坎一看陆谦脸面浮肿,还满身是血的惨样儿,都是一愣。
“这是林冲打的?”富安更是做惊怒的叫道。然后就感觉自己脖子上一凉,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到死他也想不到他看准的另一条‘好狗’,陆谦竟然变成打狗的好汉了。
富安死了,高坎可还活着。看着刀尖上滴下的血珠子,高坎腿一软,整个人归到在了地上。
“陆,陆谦,别杀我,别杀我。”
“你饶我一命,饶我一命。别杀我,我给你钱,我让我爹给你升官……”
话还没说完,就被陆谦一脚踩到地面上,“你这鸟厮,本是杂碎一样的腌臜东西,仗着自己干老子官大,这几年在东京为非作歹,祸害了多少良家妇孺?现在更祸祸到了林娘子头上,某现在杀你,替天行道。”
高坎一脸煞白,颤抖着一身肥肉还想要求饶,陆谦已经懒得再听他废话。“噗嗤——”白刀入肚,正在心脏位置,高坎连叫都叫不出来了,这个东京城里恶贯满盈的花花太岁就这样死在了陆谦的二楼上。
“噗通……”陆谦家里的使女整个人吓昏了过去,如栽倒的朽木一样倒下地。
陆谦懒得管这丫头是真的昏了,还是假昏了。扯起床帘,撕扯几条开来,把丫头一绑,扔到了床上。然后用手沾着高坎的血,在墙壁上留下了六个大大的血字——杀人者,陆谦也。
却是他突然间想起了武松血溅鸳鸯楼的桥段。那是多么的快意、豪爽,现下正好学学。而且日后混在江湖中,名气第一位,他现在就要未雨绸缪啊。
之后提起事前收拾好的包裹,取了墙上挂着的毡帽朴刀,再把短刀拿上,就下楼去。
灶房里烧的有热水,老汉正在里头忙碌着。听到陆谦声音才抬起头来,然后整个人也跪下来。
“某不杀你。你父女随我多年,尽职尽责,无有背主,我杀你作甚?”
陆谦来这儿是取水洗澡的,他不能穿着一身血衣出东京啊。
“小环被我捆在了楼上,我杀了高坎这厮,东京城内是呆不下去了。咱们缘分也是到了头了。我带走了家中的银子,剩下的还有些许铜钱、布帛就归你父女了,高坎、富安身上的银子、饰品你要是敢要,也可自行去取。现在我把你绑上,这里有一蜡烛,这蜡烛燃到底下这位置的时候会烧断这根绳子,刀子会掉下来,你到时候自行割开绳子,再去二楼救你闺女。然后你是带着女儿跑出东京,还是去高府上报案,我都不管了。”